主字详情
主
主字概述
〔主〕字拼音是(zhǔ),部首是丶部,总笔画是5画,是独体字。
〔主〕字是独体字,五行属金。
〔主〕字造字法是象形。甲骨文字形,象点燃的火把。下面是木材。“主”是“炷”的本字。小篆字形从上往下依次为:火焰、油盏、灯台、灯座。本义是灯心。
〔主〕字仓颉码是YG,五笔是YGD,四角号码是00104,郑码是SCVV,中文电码是0031,区位码是5487。
〔主〕字的UNICODE是U+4E3B,位于UNICODE的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 (基本汉字),10进制: 20027,UTF-32:00004E3B,UTF-8:E4 B8 BB。
〔主〕字在《通用规范汉字表》的一级字表中,序号0300,属常用字。
〔主〕字反义词是仆、从、奴、客、宾、次,异体字是炷。
相关推荐
汉字解释
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子集上 部首:丶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70頁,第3字
同文書局本: 第80頁,第20字
標點整理本: 第6頁,第3字
音《唐韻》:之庾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腫庾切,𡘋音麈 —— 君也。董仲舒〈賢良策〉:行高而恩厚,知明而意美;愛民而好士,可謂誼主矣。《呂氏春秋》:朝臣多賢、左右多忠,如此者,國日安、主日尊、天下日服,此所謂吉主也。
义又,大夫之臣,稱其大夫曰主。《左傳・昭二十八年》:成鮒對魏舒曰:主之舉也,近文德矣㊟〔「成鮒對魏舒曰:主之舉也,近文德矣」之「成鮒」之「鮒」,本作「鱄」。原文作:魏子謂成鱄。〕。
义又,天子女曰公主。周制,天子嫁女,諸侯不自主婚,使諸侯同姓者主之,故謂之公主。
义又,賔之對也。《禮・檀弓》:賔爲賔焉,主爲主焉。又,《左傳・僖三十年》:燭之武見秦伯曰:若舍鄭以爲東道主。【註】鄭在秦之東也。
义又,宰也、守也、宗也。《易・繫辭》:樞機之發,榮辱之主也。
义又,神主,宗廟立以棲神,用栗木爲之。《春秋傳》:虞主用桑,練主用栗。又,匰主。《周禮・春官》:司巫,掌羣巫之政令,祭祀則供匰主㊟〔「司巫,掌羣巫之政令,祭祀則供匰主」為節引,原文作:司巫,掌群巫之政令。若國大旱,則帥巫而舞雩;國有大烖,則帥巫而造巫恒;祭祀則共匰主,及道布、及蒩館,凡祭事守瘞、凡喪事,掌巫降之禮。〕。【註】主神所依也。匰,盛主之器。
义又,《禮・曲禮》:居不主奧。【疏】主,猶坐也。
义又,〈晉語〉:陽子剛而主能。【註】上也。
义又,姓。隋主冑、明主問禮。又,主父,複姓。
音又,《正韻》:陟慮切 —— 同「注」。《荀子・宥坐篇》:主量必平似法。【註】主,同「注」。
卷目:考證・子集上 部首:丶部
愛日堂藏本: 第17頁,第2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637頁,第9字
《左傳・昭二十八年》成鮒對魏舒曰,主之舉也,近文德矣。
謹照原文成鮒改成鱄。
注解
〔主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子集上,康熙部首是丶部。
〔主〕字拼音是zhǔ,独体字,可拆字为丶、、!、丶、王、!、亠、土。
〔主〕字造字法是象形。甲骨文字形,象点燃的火把。下面是木材。“主”是“炷”的本字。小篆字形从上往下依次为:火焰、油盏、灯台、灯座。本义是灯心。
〔主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zhǔ] ⑴ 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,家庭的首脑⑵ 旧时臣子称君王,下级称上级,仆人称家主⑶ 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,决定⑷ 对事物有决定权力⑸ 最重要的,最基本的⑹ 预示⑺ 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⑻ 基督教、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。⑼ 姓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五上反切之庾切頁碼第159頁,第10字續丁孫
主
鐙中火主也。从,象形。从丶,丶亦聲。
鉉注臣鉉等曰:今俗別作炷,非是。
附注段玉裁注:「按:丶、主,古今字;主、炷,亦古今字。凡主人、主意字,本當作丶,今假主為丶,而丶廢矣。假主為、,則不得不別造鐙炷字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十反切拙庾反頁碼第403頁,第7行,第1字述
鐙中火主也。從,象形;從丶,丶亦聲。
鍇注臣鍇曰:「即脂燭也。按:《爾雅》:『鐙,瓦豆也。』郭璞曰:『即膏鐙。』古初以人執燭,後易之以鐙物爲主,今人作炷,蘭膏明燭華燈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五上反切之庾切古音第四部頁碼第856頁,第4字許惟賢第379頁,第5字
鐙中火主也。
段注《釋器》。瓦豆謂之登。郭曰:卽膏鐙也。膏鐙,《說文・金部》之鐙錠二字也。其形如豆。今之鐙盞是也。上爲盌盛膏而䖄火是爲主。其形甚微而明照一室。引伸假借爲臣主,賔主之主。
象形。
段注謂象鐙形。
从丶。
段注謂火主。
丶亦聲。
段注之庾切。古音在四部。按丶主古今字。主炷亦古今字。凡主人,主意字本當作丶。今假主爲丶而丶廢矣。假主爲丶,則不得不別造鐙炷字。正如假左爲𠂇,不得不別造佐爲左也。
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
今作炷,非也。
燈中火主也(俗作炷)。引申為君主,「君主只一人也」(?)賓主=侸(即住字。住,《說文》無,正作侸),行者為賓,侸者為主也。戰國以前家臣稱大夫曰主,後三家分晉,田氏代齊,各居王位,而舊臣仍沿舊稱。後引申以主為天子。又依人亦曰主,亦侸字之引申,再引申大夫曰妻亦稱主,後公主之主即由此引申。(《國語•晉語》「主孟啗我」,李斯之妻)(?)。木主=宔。
白话解释
主,像灯中的火炷。字形采用“”作基本造型,像灯盏、灯架的形状。字形同时采用“丶”表义,“丶”也作声旁。
字形解说
此字始見於戰國文字。戰國文字作、
,上像燃燒的火心,下像燈架。和「
」是一字的異體。篆文之
,承自戰國文字之形,顯而易見。隸書變體作
,火心和燈面用橫畫表現,不免失形。以上諸形,都據具體的實象造字。在六書中屬於象形。
主字的相关索引
| # | 书籍 | 索引 |
|---|---|---|
| 1 | 汲古閣本 | 第316頁,第5字 |
| 2 | 陳昌治本 | 第415頁,第2字 |
| 3 | 黃侃手批 | 第322頁 |
| 4 | 說文校箋 | 第205頁,第16字 |
| 5 | 說文考正 | 第198頁,第9字 |
| 6 | 說文今釋 | 第704頁,第5字 |
| 7 | 說文約注 | 第1235頁,第2字 |
| 8 | 說文探原 | 第2791頁,第2字 |
| 9 | 說文集注 | 第1034頁,第2字 |
| 10 | 說文標整 | 第126頁,第19字 |
| 11 | 標注說文 | 第204頁,第4字 |
| 12 | 說文注箋 | 第1630頁,第3字 |
| 13 | 說文詁林 | 第5266頁【補遺】第16777頁 |
| 14 | 通訓定聲 | 第1417頁,第3字 |
| 15 | 說文義證 | 第421頁【崇文】第1681頁 |
| 16 | 說文句讀 | 第629頁 |
| 17 | 說文新證 | 第424頁,第1字 |
| 18 | 章授筆記 | 第213頁,第2字 |
| 19 | 古字詁林 | 第五冊,第249頁,第2字 |
| 20 | 古字釋要 | 第509頁,第3字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