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字详情
言
言字概述
〔言〕字拼音是(yán),部首是言部,总笔画是7画。
〔言〕字是独体字,五行属木。
〔言〕字造字法是指事。甲骨文字形,下面是“舌”字,下面一横表示言从舌出。“言”是张口伸舌讲话的象形。从“言”的字与说话或道德有关。本义是说,说话。
〔言〕字仓颉码是YMMR,五笔是YYYY,四角号码是00601,郑码是SA,中文电码是6056,区位码是4952。
〔言〕字的UNICODE是U+8A00,位于UNICODE的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 (基本汉字),10进制: 35328,UTF-32:00008A00,UTF-8:E8 A8 80。
〔言〕字在《通用规范汉字表》的一级字表中,序号0826,属常用字。
〔言〕字异体字是䇾、訁、讠、𢍗、𢍬、𦉴、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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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字解释
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酉集上 部首:言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741頁,第9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146頁,第1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121頁,第5字
音《唐韻》:語軒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魚軒切,𡘋𤬝平聲。《說文》:直言曰言,論難曰語。《周禮・大司樂》〔註〕:發端曰言,答述曰語。《釋名》:言,宣也。宣彼此之意也。《易・乾卦》:庸言之信。《書・湯誓》:朕不食言。【傳】言已出而反吞之也。《周禮・地官・大司徒》:以鄕八𠛬糾萬民,七曰造言之𠛬。【註】譌言惑衆也。《論語》:食不言。【註】自言曰言。《史記・商君傳》:貌言華也、至言實也、苦言藥也、甘言疾也。《唐書・徐伯彥傳》:言者,德之柄也、行之主也、身之文也。
义又,辭章也。《書・洪範》:五事,一曰貌、二曰言。【疏】言者,道其語有辭章也。《禮・曲禮》:士載言。【註】言謂會同要盟之辭。
义又,一句爲一言。《左傳・定四年》:趙𥳑子曰:夫子語我九言。《論語》:一言以蔽之。
义又,一字爲一言。《戰國策》:臣請三言而已矣。曰:海大魚。《前漢・東方朔傳》:凡臣朔,固已誦四十四萬言。
义又,猶議也。屈原〈離騷〉:初既與余成言兮,後悔遁而有他。
义又,號令也。〈周語〉:有不祀則修言。
义又,助語辭。《易・師卦》:田有禽利執言。【註】語辭也。
义又,《爾雅・釋詁》:言,我也。《詩・周南》:言吿師氏。【傳】言,我也;師,女師也。
义又,《博雅》:問也。《周禮・春官》:冢人及葬,言鸞車象人。【註】言問其不知法度者。
义又,《廣雅》:從也。
义又,《釋名》:委也。
义又,言言,高大貌。《詩・大雅》:崇墉言言。【註】高大也。
义又,簫名。《爾雅・釋樂》:大簫謂之言。【註】編二十三管,長尺四寸。《韻會》或作䇾。
义又,官名。《書・舜典》:命汝作納言,夙夜出納朕命,惟允。【傳】納言,喉舌之官。《唐書・高祖紀》:改納言爲侍中。
义又,幘名。《後漢・輿服志》:幘者,賾也。尚書賾收,方三寸,名曰納言,示以忠正,顯近職也。
义又,地名。《詩・國風》:出宿于干,飮餞于言。【傳】適衞所經之地也。
义又,山名。《隋書・地理志》:郉州內丘縣有干言山。又,《山海經》:大荒之中有山,名曰大言,日月所出。
义又,州縣名。《宋史・劉翊傳》有言州,《魏書・地形志》有萬言縣。
义又,人言,砒石別名。《本草綱目》:砒出信州,故隱信字爲人言。
义又,姓。《潛夫論》:桓叔之後有言氏,韓後姬姓也。又,複姓。《潛夫論》:魯之公族有子言氏。
音又,《正韻》:夷然切,音延 —— 義同。
音又,《集韻》:牛堰切,音𤬝 —— 訟也。
音又,《集韻》、《正韻》𡘋魚巾切,音銀 —— 和敬貌。《禮・玉藻》:二爵而言言斯。【註】言言,與誾誾同,意氣和悅貌。《集韻》亦作訢。
音又,叶眞韻。韓愈〈孔戣墓銘〉:白而長身,寡笑與言,其尚類也,莫之與倫。
音又,叶五剛切,音昂。《詩・商頌》「鬷假無言」,叶上羹平、下爭彊。羹音郎,平音旁,爭音章。
音又,叶五姦切,音顏。古詩:四座且莫諠,願聽歌一言;請說銅爐器,崔嵬象南山。
音又,叶魚戰切,音彥。楊修〈節遊賦〉:迴旋詳觀,目周意倦;御子方舟,載笑載言。
音《說文》本作𠱫。从口,䇂聲。䇂,辠也、犯法也。《釋名》:言之爲䇂也,寓戒也。鄭樵曰:言从舌、从二。二,古上字,言出於舌上也。
卷目:考證・酉集上 部首:言部
愛日堂藏本: 第665頁,第1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670頁,第10字
《論語》食不言。
謹照原文改寝不言。
《周禮・春官》〔註〕言問其不知法度者。
謹照原文不知改不如。
注解
〔言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上,康熙部首是言部。
〔言〕字拼音是yán,独体字。
〔言〕字造字法是指事。甲骨文字形,下面是“舌”字,下面一横表示言从舌出。“言”是张口伸舌讲话的象形。从“言”的字与说话或道德有关。本义是说,说话。
〔言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yán] ⑴ 讲,说⑵ 说的话⑶ 汉语的字⑷ 语助词,无义⑸ 姓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三上反切語軒切頁碼第68頁,第14字續丁孫
言
異體言
直言曰言,論難曰語。从口䇂聲。凡言之屬皆从言。
附注鄭樵《通志》:「言,从𠄞、从舌。𠄞,古文上字。自舌上而出者,言也。」郭沫若《甲骨文字研究》:「(言的甲骨文像以口吹簫)《爾雅》云:『大簫謂之言。』按:此當為言之本義。」「其轉化為言說之言者,蓋引申之義也。」按:甲骨文「言」像舌從口中伸出形。
附注《說文新證》:「甲骨文从舌,上加『一』表示舌頭向外的動作,或視為『舌』加『一』分化符號。」
蔣注徐鉉曰:言,从䇂从口,中畫不當上曲,亦李斯刻石如此,上曲則字形茂美,人皆效之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五反切疑袁反頁碼第193頁,第5行,第1字述
直言曰言,論難曰語。從口䇂聲。凡言之屬,皆從言。
鍇注臣鍇曰:「《爾雅釋言》注云:『直言也。』《詩》曰:『于時言言。』凡言者,謂直言,無所指引借譬也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三上反切語軒切古音第十四部頁碼第355頁,第3字許惟賢第160頁,第1字
直言曰言。論難曰語。
段注《大雅・毛傳》曰:直言曰言。論難曰語。論,《正義》作荅。鄭注《大司樂》曰:發端曰言。荅難曰語。注《襍記》曰:言,言己事。爲人說爲語。按三注大略相同。下文語,論也。論,議也。議,語也。則詩傳當從《定本》、《集注》矣。《爾雅》、《毛傳》。言,我也。此於雙聲得之。本方俗語言也。
从口。䇂聲。
段注語軒切。十四部。
凡言之屬皆从言。
白话解释
言,直说叫“言”,论争辩驳叫“语”。字形采用“口”作边旁,采用“”作声旁。所有与言相差的字,都采用“言”作边旁。
字形解说
甲骨文之,由
和口構形。
,是曲刀,上像刀面,豎像刀柄,兩側像護手,屬象形。口,像人嘴之形,也屬象形。
,在此引申表「罪」義。口,在此表說話。二字相合,以示說話須謹慎,否則就會遭禍或得罪人。言、
有聲音關係,所以其構形應是從口、
聲。在六書中屬於形聲。有學者以䇂為曲刀,引申為刻書之刀,而口表說話,引申為言詞。二者相合,以示「書刀記詞」(《文字析義》,P.623),可備一說。甲文另一例作
,僅少曲刀的護手,不影響其音、義。金文第一例和甲文第一例相同,另一例在字的上端多一飾畫,沒任何意義。戰國文字二、三例,形體訛變甚多,而第三例卻可為隸書、楷書的言字找到演變之跡。篆文
,和金文第二例一致。以上諸形,都以口為形,以辛為聲。在六書中屬於形聲。
言字的相关索引
| # | 书籍 | 索引 |
|---|---|---|
| 1 | 汲古閣本 | 第136頁,第6字 |
| 2 | 陳昌治本 | 第193頁,第6字 |
| 3 | 黃侃手批 | 第157頁 |
| 4 | 說文校箋 | 第92頁,第11字 |
| 5 | 說文考正 | 第88頁,第1字 |
| 6 | 說文今釋 | 第303頁,第1字 |
| 7 | 說文約注 | 第521頁,第1字 |
| 8 | 說文探原 | 第1247頁,第1字 |
| 9 | 說文集注 | 第453頁,第2字 |
| 10 | 說文標整 | 第55頁,第16字 |
| 11 | 標注說文 | 第92頁,第14字 |
| 12 | 說文注箋 | 第694頁,第1字 |
| 13 | 說文詁林 | 第2891頁【補遺】第16422頁【後編】第14545頁 |
| 14 | 通訓定聲 | 第2923頁,第4字 |
| 15 | 說文義證 | 第189頁【崇文】第753頁 |
| 16 | 說文句讀 | 第266頁 |
| 17 | 說文新證 | 第159頁,第1字 |
| 18 | 古字詁林 | 第二冊,第712頁,第1字 |
| 19 | 古字釋要 | 第247頁,第2字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