造字详情
造
造字概述
〔造〕字拼音是(zào),部首是辶部,总笔画是10画。
〔造〕字是半包围结构,可拆字为“辶、告”,五行属金。
〔造〕字造字法是形声。从辵( chuò ),告声。本义是到;往某地去。
〔造〕字仓颉码是YHGR,五笔是TFKP,四角号码是34306,郑码是WMJ,中文电码是6644,区位码是5276。
〔造〕字的UNICODE是U+9020,位于UNICODE的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 (基本汉字),10进制: 36896,UTF-32:00009020,UTF-8:E9 80 A0。
〔造〕字在《通用规范汉字表》的一级字表中,序号1940,属常用字。
〔造〕字的近义词是制,反义词是酿、祸,异体字是䒃、艁、𦹢、𧻰、𨑴、𨒽、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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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字解释
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酉集下 部首:辵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014頁,第3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258頁,第12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242頁,第8字
音《廣韻》:昨早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在早切,𡘋音皁。《增韻》:建也、作也、爲也。《易・乾卦》:大人造也。《書・大誥》:予造天役。【註】造,爲也。言我之所爲,皆天所役使也。
音又,《正韻》:始也。《書・伊訓》:造攻自鳴條。《周禮・天官・膳夫》:卒食以徹于造。【註】謂造飮食處也。
义又,上造,秦官爵名。《前漢・百官公卿表》:二上造,十五少上造,十六大上造。
音又,《廣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𡘋七到切,音慥。《說文》:就也。《詩・大雅》:小子有造。《禮・王制》:升于學者不征于司徒,曰造士。
音又,《正韻》:詣也、進也。《書・盤庚》:其有衆咸造,勿褻在王庭。【註】衆皆至王庭,無褻慢也。《周禮・地官・司門》:凡四方之賔客造焉,則以吿。
义又,造次,急遽也。《論語》:造次必於是。
义又,祭名。《禮・王制》:造乎禰。《周禮・春官・大祝》:掌六祈……二曰造。【註】祈禱之祭名造。
义又,納也。《禮・喪大記》:大盤造冰。【註】造,猶內也,內與納同 —— 先納冰盤中也。
义又,造舟,比舟而渡也。《詩・大雅》:造舟爲梁。【註】天子造舟。【疏】造舟者,比船于水,加板于上,卽今之浮橋。
音又,《集韻》:則到切,音竈。《史記・龜筴傳》:卜,先以造灼鑽。【註】造謂灼龜燒荆之處。
音又,《集韻》:倉刀切,音操 —— 進也。又,叶此苟切,湊上聲。揚子《太𤣥經》:端往述來,遵天之造;無或改作,遵天之𨢄。
卷目:考證・酉集下 部首:辵部
愛日堂藏本: 第725頁,第2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673頁,第9字
《周禮・天官・膳夫》卒食以徹于造。
謹照原文徹上增樂字。
注解
〔造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下,康熙部首是辵部。
〔造〕字拼音是zào,半包围结构,可拆字为辶、告。
〔造〕字造字法是形声。从辵( chuò ),告声。本义是到;往某地去。
〔造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zào] ⑴ 制作,做⑵ 瞎编⑶ 成就⑷ 培养⑸ 相对两方面的人,法院里指诉讼的两方。即原告和被告⑹ 到,去⑺ 稻子等作物从播种到收割的次数⑻ 时代,年代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二下反切七到切頁碼第52頁,第29字續丁孫
造
就也。从辵吿聲。譚長說:造,上士也。
艁
異體䒃
古文造从舟。
附注高鴻縉《頌器考釋》:「(金文)𰍟,制造之本字,亦作艁,从宀,从舟,告聲。言屋或舟均人所製造也。後世通以造訪之造代之,久而成習,而𰍟與艁均廢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四反切雌報反頁碼第152頁,第6行,第2字述
就也。從辵告聲。譚長說:「造,上士也。」
鍇注臣鍇按:《禮》有「造士」也。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152頁,第7行,第1字述
古文造從舟。
鍇注臣鍇曰:「天子造舟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二下反切七到切古音第三部頁碼第281頁,第8字許惟賢第126頁,第4字
就也。
段注造就曡韵。《廣雅》。造,詣也。
从辵。告聲。
段注七到切。古音在三部。
譚長說造,上士也。
段注《王制》。𦫵於司徒者不征於鄉。𦫵於學者不征於司徒。曰造士。注。造,成也。能習禮則爲成士。按依鄭則與就同義。
古文造。从舟。
段注《釋水》。天子造舟。《毛傳》同。陸氏云:《廣雅》作艁。按艁者,謂並舟成梁。後引伸爲凡成就之言。
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
引申為初作之造(造舟)。襍䔏【奏】之䔏本作造。
造,即皂隸之造士。
因造就義引申為初始,即造字(即造隸之造字?)。造之引申為襍凑之凑之正字。(造舟,即數舟(木?)絣龓也)造次係雙聲連語,因造、次雙聲,故一次亦作一造。
就也。引申為雜凑(䔏字),蓋造舟由木凑拼也。造次雙聲聯語,故有「一次」作 「一造」者。
白话解释
造,作成。字形采用“辵”作边旁,“告”作声旁。谭长说,拥有制造技术的人,属于上士阶层。艁,这是古文写法的“造”,字形采用“舟”作边旁。
字形解说
金文從辵、聲(甲骨文有
(早)字,即金文以下造、
、艁、
、
、
、
、鋯……等字所從聲符「
」之來源,與「告」為不同字。唯西周晚期以後,漸與「告」形混同);或從舟、
聲;戰國文字從辵、
聲,「
」漸訛同「告」;篆文從辵、告聲;《說文》古文從舟、告聲;隸書、楷書從辵、告聲。字從「辵」為義符,表示與行動有關;從「
」為聲符,沒有兼義功能,「
」於甲骨文釋為「早」與「造」義無關,故不兼義。其從「舟」者亦為義符,表示「造舟」,與「造」之「製作」義有關;從「
」為聲符,沒有兼義功能。戰國文字以下或從「告」聲者,亦無兼義功能,《說文》釋「告」之本義為「牛觸人,角箸橫木,所以告人也」,此義亦與「造」無關。在六書中屬於形聲。
造字的相关索引
| # | 书籍 | 索引 |
|---|---|---|
| 1 | 汲古閣本 | 第100頁,第13字 |
| 2 | 陳昌治本 | 第148頁,第9字 |
| 3 | 黃侃手批 | 第126頁 |
| 4 | 說文校箋 | 第70頁,第18字 |
| 5 | 說文考正 | 第65頁,第16字 |
| 6 | 說文今釋 | 第223頁,第5字 |
| 7 | 說文約注 | 第397頁,第2字 |
| 8 | 說文探原 | 第985頁,第1字 |
| 9 | 說文集注 | 第341頁,第2字 |
| 10 | 說文標整 | 第41頁,第1字 |
| 11 | 標注說文 | 第70頁,第15字 |
| 12 | 說文注箋 | 第539頁,第1字 |
| 13 | 說文詁林 | 第2464頁【補遺】第16351頁【補編】第14879頁 |
| 14 | 通訓定聲 | 第1128頁,第3字 |
| 15 | 說文義證 | 第151頁【崇文】第601頁 |
| 16 | 說文句讀 | 第202頁 |
| 17 | 說文新證 | 第123頁,第1字 |
| 18 | 章授筆記 | 第81頁,第1字 |
| 19 | 古字詁林 | 第二冊,第341頁,第1字 |
| 20 | 古字釋要 | 第183頁,第4字 |